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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3-03
浏览次数:
1190
各单位、各部门:
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纳税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各部门通知相关人员抓紧时间到计财处综合科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的人员请于2010年3月15日之前将报表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计财处综合科。
计财处
2010-3-3